文件編號:HBCH-KJ-ZZ-005 編制部門:科教科
一、主任委員職責:
(一)在院長的領導下,行使倫理委員會主任的職責;
(二)有權對倫理委員會成員進行推薦及任免;
(三)制定或修改倫理委員會章程;
(四)審核并簽署評審意見;
(五)主持倫理委員會季度例會及其他會議;
(六)積極參與醫院醫學倫理道德建設;
(七)負責倫理委員會有關培訓和繼續教育,積極促進醫學倫理學之間的交流工作。
二、副主任委員職責:
(一)協助倫理委員會主任做好各項工作;
(二)負責安排倫理委員會各委員的倫理(如GCP等)培訓及繼續教育等工作;
(三)指導倫理委員會秘書做好檔案管理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;
(四)倫理委員會主任不在時,由副主任代行主任職責。
三、 委員職責:
(一)對提交審查的項目進行充分審查,參加倫理委員會會議并對項目進行討論和評價;
(二)對倫理委員會記錄進行保密;
(三)積極參加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學和生物研究的繼續教育